温州市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| ||||
|
||||
温州市公安消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,担负公安消防中队执勤战备任务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招聘岗位及数量: 拟面向社会招聘250名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。 战斗员岗位:250名。 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照执行现役消防部队各项管理规定,实行准军事化管理、教育,与市消防支队签订劳动用工合同。 二、招聘条件 1.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,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; 2.政审合格,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履职尽责精神; 3.身体健康,体检基本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规定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,体能通过达标考核。 4.年龄在18周岁至24周岁的男性,净身高165厘米以上,体能通过达标考核;优先条件:(1)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;(2)地方政府、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(大学本科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)。 5.户籍为浙江省的优先招录。 三、工作地点 经选拔录用的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,上岗前将开展为期2个月的岗前培训,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后,将统一分配到市公安消防局直属单位工作。 四、招聘程序 (一)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12日。 (二)报名办法和途径 将所需资料邮寄至:鹿城区会展路119号(专职队指导科收),0577—86509960。 (1)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的复印件(各一份) (2)应聘报名表、简历原件(各一份) (3)近期一寸免冠蓝底证件照两张 (4)如是退伍军人需携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,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并电话通知合格者参加笔试。参加考核考试的具体时间、地点及有关安排将电话通知本人,未通过资格审查者,恕不另行通知。 (三)考试 1.体能测试内容为100米、1500米、俯卧撑、单杠; 2.面试内容为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。 3.心理测试 五、相关待遇 经面试、笔试、心理测试、政审和体检通过后,按照招收数量择优录取,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接受部队2个月的岗前强化教育培训(培训前每人缴纳1000元服装抵金,工作一年后全额返还),岗前强化教育培训期间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发放实习工资;岗前强化教育培训后,与市消防支队签订劳动合同。 签订合同后,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收入不少于6万元(含伙食、五险);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、服装、被装等;每年享受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。岗前教育强化培训期内,如发现因身体条件、能力素质、不服从管理等因素不适宜消防部队工作的,不予签订用工合同,工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比照日工资的50%计发(工作实际天数低于15天的,不予计发)。 附件:1. 温州市公安消防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
|